身為月亮在龜毛星座的人,骨子裡有愛挑剔的基因,其實世界上有很多人、很多事我都看過不去,我就是覺得它們很討厭、不喜歡!你問我什麼原因?在這裡,我不能跟你明說。
我不喜歡黑澀會美眉,也討厭棒棒堂男孩,為什麼?我不能在這裡說。
我最近熱愛偶像劇「命中注定我愛你」,但老實說我很討厭陳喬恩,你問我為什麼?噓……我不能在這邊說。
我討厭LS台(以前叫龍祥電影台),除了因為胖虎太愛看,主要的原因是……我不能說!
我還討厭麻將節目的某個主持人。
我也討厭某個網友的養狗方式。
我討厭身邊有幾個人一直在玩網路遊戲。
我討厭生活圈裡有個白目的朋友。
我討厭部落格裡有太多潛水客……
很多人跟事,我都不喜歡。
本來我還要坦承不諱向大家交代原因跟細節的,但,我就是不能在這邊說!
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我猜可能從你部落格「當日人次」破百那天就已經開始,只要你在網路世界裡有一點小小的人氣,你對自己發表的文章、闡述的內容就得變得戰戰兢兢,因為那些文字"不知道被誰規定"必須被用最嚴格的標準放大檢核,萬一稍有不慎,得罪了一群跟你意見相左的人,你就等著在文章回覆裡被修理。(真該死,我竟然在文章一開頭,就透露自己討厭這麼多人!)
會用『我的想法(或意見)跟你比較不一樣,我認為……』這種語氣破題的,還算是理性而客氣,是值得往後大家繼續來交陪的網友。有些人,平常你發表網誌的時候,他只躲在角落冷眼旁觀,而就在看不順眼你的文章時他就來了,劈頭就問:『你憑什麼這麼說……』重點是,他文不對題的訐譙完,也沒膽留下自己可受公評的帳號,你寫了一篇他認為不受歡迎的網誌,這是你應得的懲罰。
很妙的是在這裡面還有些喜歡隱匿帳號,在同一IP來源上假裝不同暱稱重複留言的人:『不是只有樓上的人這麼想,我也有同感喔!---by路人』
後來發現這些所謂的「by路人」都是同一人,只是擔心自己的意見無法得到別人認同接納,想多製造幾個虛擬的意見同儕而已,呼~害我差點以為他得了人格分裂症。看來他也不是真心要跟你分享他的看法,只是要用這種無意義的行為,來突顯自己的觀點吸引版主的注意而已。
曾經在我發表的網誌裡,來了篇鬧場的回覆留言,我覺得它扭曲我文章的原意,但苦於在板主回覆裡,三言兩語道不盡,而寫多了又擔心越描越黑,通常來鬧的人都愛抓你語病,寫越多只會給他更多攻擊落點而已,到時候打起筆仗來,徒增雞同鴨講的橋段,我怕我會忍不住想要約他出來,大家來去「小歇」講個清楚!
雖然我的部落格流量不算大,但出現這種鬧場留言或誤會我文字的負面回覆,我還是會小小苦惱了一下,那時好友小端在MSN那頭,傳來了酪梨壽司的一篇文章---「網路上的媽媽」:
『每天早晨打開部落格,總有好多網友的訓示等著我虛心領受。誨人不倦的程度,讓人懷念起國文課本裡胡適的〈母親的教誨〉:「我母親心裡又悔又急,聽說眼翳可以用舌頭舔去,有一夜她把我叫醒,真用舌頭舔我的病眼......」 』(摘自酪梨壽司「網路上的媽媽」第一段)
看完第一段,我就笑了,接下來更是一路哈哈大笑的把整篇看完。酪梨壽司寫道:『本以為世上只有媽媽好,娘親才有此等耐性,不料天涯若比鄰,網路世界好溫馨。 人家說四海之內皆兄弟,而我何其幸運──四海之內有娘親。』寫到後來,酪梨壽司還要他媽媽承認其實他是撿來的……太好笑了,笑到我忘記在自己部落格的煩惱,一頭埋入酪梨壽司的文章大海裡。
我很佩服酪梨壽司的正直跟勇氣,明知道會得罪人,還是明確的在文章中指出是哪些文章中網路媽媽的留言,真的很帶種!
身為小端的朋友,因為「貴婦奈奈」的網誌爆紅,連帶雞犬升天的增加了本人的部落格曝光率,但在我心裡,一直都是有隱憂的。
我是個生性害羞、慢熟,習於直來直往的人,因為部落格流量變大的關係,我承認導致後來寫文章的時候,比起以前謹慎收斂很多。我無法再信手拈來,亂寫一頓電視上哪個薄嘴唇的明星我看了就討厭,今天遇到哪個誰的白痴行為讓我很惱怒,還有對新聞裡社會事件、黨政消息的看法,以及跟胖虎多次吵架,那些複雜的天人交戰情緒,都無法一一呈現,只因我顧慮到,萬一我掏心掏肺的寫出來,沒交代清楚的部分都會成為「網路上的媽媽」說嘴的地方。
最近小端寫了一篇原本是出於善意的蕭亞軒相關文章,由於用字認知上的不同,被某些自稱歌迷的網友誤解,在部落格上掀起了文字戰爭,即便在公開道歉啟示後,仍然繼續被在用字解讀上小題大炒作,後來衍生出來的司法問題,在此我不想多談,有毀謗事實的人本來就該勇於道歉或負責,只是有兩個面向,我看了心情很沉重:
一來我覺得「貴婦奈奈的福態日記」是個優質的分享園地,廣大的網友們因為少數人的耳朵硬、講不通,浪費篇幅在回應那些無法溝通的口水戰,不如大家來討論最近有哪家餐廳美食好吃來得有意義。二來最讓我同感到沉重的,為什麼一個部落格在爆紅後,版主就不能自在的表達自己真實的看法,為了符合成千上萬網友的期待,就必須被吹毛求疵的做文字上的檢視?
我以為部落格應該就像開店做生意,我家店門敞開,歡迎路過的朋友都可以進來看看、聊聊,但這是我的平台,只要我不是利用部落格從事作姦犯科的行為,應該有我自己的主導權不是嗎?有什麼指教的地方,大家禮貌性往來,真的不喜歡,下次你別再來就是了,我並沒有要求你一定要買啊!真不知道你在發什麼脾氣,還會氣到再次找人一起上門來嫌貨不好,真是令人匪夷所思……
我當然預期得到這篇網誌一出,必定會有一批愛挑貨又不買單的網路媽媽上門指教,但本店以和為貴,我不想用文字吵架,所以不賣你們,可以嗎?如果你真的很難忍住,用悄悄話也是個不錯的選擇,但也懇請容我保留刪除或隱藏的權利---這是版主應有的權利!畢竟我也不想其他網友看了網路媽媽們的留言,引發不開心的情緒,再度掀起風波。最後,再度呼籲,請留給每個部落格版主,表達個人意見的權利,好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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